欢迎来到北京中安佳驿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官网!
北京中安佳驿停车管理有限公司

扫一扫咨询详情

全国咨询热线:

400-827-6869
当前位置: 主页 > 新闻资讯 > 行业资讯
新闻动态News

联系热线

400-827-6869

手 机:17610026686
邮 箱:513780865@qq.com
地 址: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景山财富中心3号

速看!北京拟出停车新规!这些区域将禁止停放非机动车!

发布时间:2023-02-28人气:

据报道,根据正在市交通委网站征求意见的《非机动车停车设施设置规范》,交通枢纽、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周边空间不足的,应首先取消两侧50100米范围内路内机动车停车位,设置非机动车停车设施。仍无法满足的, 应建设立体式非机动车停车设施。

非机动车停车优先于机动车

新规范明确提出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应优先于机动车停车设施设置

其中特别提到,交通枢纽、轨道交通车站的非机动车停车设施, 宜结合出入口分别设置,宜利用出入口两侧的路侧带和外侧分隔带空间及出入口后侧空间,接驳距离宜小于等于100米。

交通枢纽、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周边空间不足的,应首先取消两侧50100米范围内路内机动车停车位设置非机动车停车设施。仍无法满足的,应建设立体式非机动车停车设施。取消路内机动车停车位设置的非机动车停车设施,应与机动车停车位保持大于等于0.5米的安全距离。

占用主路人行道至少留出三米宽

在非机动车停车设施选址方面,规范提出,停车设施宜设置在平缓的地面,还应与人行系统连接,接近非机动车道。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的设置,应根据道路条件,按绿化设施带、行道树设施带、外侧分隔带、人行道、非机动车道的优先次序灵活利用空间。

利用人行道设置的,设置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后的人行道剩余宽度应满足规定数值,其中快速路辅路、主干路人行道宽度不低于3米,次干路人行道宽度不低于2.5米。学校、医院、商业等公共场所集中路段以及火车站附近路段人行道宽度不低于4米,轨道交通出入口、综合客运枢纽出入口周边50米范围内人行道宽度不低于3米。


鼓励桥下空间设置停车设施

规范提出了许多解决停车空间不足的方案

比如,符合本市桥下空间管理要求的情况下,可灵活利用城市高架桥底、人行天桥梯道或坡道的下方空间等,设置非机动车停车设施;单个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占地面积宜取每辆车11.6平方米,长度宜为2米。空间不足时,应设置斜向排列或立体式的非机动车停车设施。

外卖用车无序停放的问题,规范也提出了解决对策——互联网租赁自行车、外卖用车停放需求集中的区域,宜分类设置专属非机动车停车设施,并配套设置标线或标志明确停放车辆类型。


11类地点不应设置非机动车停车设施

根据新规范,11类地点明确不应设置非机动车停车设施,包括:

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及两侧各0.25米范围内

消防设施半径5米范围内,及其他影响消防安全的地点

水管、电缆、燃气等市政附属设施检查井半径1米以内

中小学、幼儿园校园出入口两侧50米范围内  

医院、展览馆、公园、体育场馆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出入口两侧10米范围内   

公交中途站的站台两侧5米以内

轨道交通车站的站前广场范围内

铁路道口、隧道出入口及其两侧50米范围内

道路交叉口转弯半径范围内,及其他影响视距的地点

易发漫水、积水、排水不畅或存在危险边坡的路侧带

其他影响人员、车辆通行安全的空间

同时,新规范提出3类地点应设置非机动车禁止停放区域,并明确禁止停放车辆类型,包括:快速路主路或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;未设置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的非机动车道;对非机动车交通采取疏导、限制的重点管理区域。

此外,针对共享单车的禁止停放区域,应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引导使用人规范停放车辆



服务热线

服务热线

400-827-6869

微信咨询
返回顶部